在日本立遗嘱与生前的继承准备|自书遗嘱与公证遗嘱的区别、遗留份、2024年赠与新规

外国人・国際相続

遗嘱・生前的继承对策

继承的准备,
只有趁头脑清楚时才做得了。

一旦判断能力衰退,立遗嘱、赠与、签合同,全都做不成了。 觉得「还早」的这段时间,正是唯一的准备期。 遗嘱怎么写、赠与有哪些规则、认知症要如何防备—— 该按什么顺序备好什么,本页做了整理。

这些情况,请务必留下遗嘱

  • 没有子女的夫妻
  • 再婚,且与前配偶育有子女
  • 想多留给某一位继承人
  • 财产只有一套自住房
  • 已经决定把生意或土地交给谁
  • 想留给事实婚伴侣或儿媳・女婿
  • 没有继承人,或与亲属疏远
  • 继承人中有判断能力令人担心的人

只要符合一条,没有遗嘱家人就会为难。

有了遗嘱,会有什么不同

最大的不同,是不再需要遗产分割协议。也就不必收集全体继承人的签名和实印。

没有子女的夫妻,尤其需要

在日本,没有子女并不意味着配偶一个人继承。去世者的父母健在的话父母是继承人,父母不在的话兄弟姐妹成为继承人。兄弟姐妹已去世的,侄子女还会加进来。这一点与中国差别很大,中国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位。

为了让配偶能继续住在自家,就得向素无往来的小叔子、外甥去要实印。只要有「全部财产由妻子继承」这一句话,这些辛苦就全免了。而且日本的兄弟姐妹没有遗留份,遗嘱的内容可以原样通过。

想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靠遗嘱

事实婚的伴侣、儿媳、孙辈、照顾过自己的人、寺庙或团体。这些对象都不是继承人,没有遗嘱就一分也拿不到。用遗嘱赠与,在日本称为「遗赠」。

「我们家关系好,不会有事」最危险

因继承闹翻的家庭,多数在此之前关系都不错。配偶介入进来、金额摆到了台面上、父母的话再也听不到了。这三件事一重叠,就会出现与从前完全不同的力量。财产多少,与此无关。

日本的遗嘱有三种方式

实际在用的,基本只有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两种。

比较的项目
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
秘密证书遗嘱
由谁书写
本人手写
由公证人作成
本人(可用电脑)
见证人
不需要
需要2人
需要2人
费用
0日元(用保管制度3,900日元)
公证人手续费 数万日元起
公证人手续费 11,000日元
检认
需要(用保管制度则免除)
不需要
需要
无效的风险
(形式不合的情况很多)
几乎没有
高(内容没有人核对)
适合的人
想先留一份的人、内容简单的人
想确实实现的人、财产较多的人
几乎已无人使用

拿不定主意的话,建议选公证遗嘱。
虽然要花钱,但由公证人核对要件,不会无效;原本保存在公证役场,不会遗失也不会被篡改;还免除检认,去世后可以立刻用于办理手续。身体不便无法外出的,也可以请公证人到家里或医院出差办理(手续费另加)。日本的公证遗嘱与中国公证处的遗嘱公证,是不同国家的不同制度,请注意区分。

自书遗嘱必须遵守的要件

缺一项,整份就无效。辛苦写下的东西变成废纸,这样的例子真的有。

全文手写

正文必须全部由本人手写。用电脑打的、请别人代笔的,都无效。不过只有财产目录可以用电脑制作(2019年起),也可以附上存折复印件或登记事项证明书。这种情况下,目录的每一页都需要签名并盖章。

写清准确的日期

「令和8年7月吉日」是无效的,因为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天。年月日请全部写出。有多份遗嘱时,以日期较新的为准。

签名并盖章

亲笔写下姓名并盖印。法律上普通印章也有效,但盖实印更容易说明是本人的意思。

修改的方式有严格规定

写错时,需要标明修改处、在该处盖章、附记变更的说明并签名,方式非常严格。方式不对,修改就无效。重写一份更保险。

写法上的问题,同样会导致无效或纠纷

・「房子给长子」→ 请按登记内容写明所在、地番、房屋编号
・「存款由孩子们分」→ 请写明比例或具体账户
・「大部分财产给妻子」→ 「大部分」是几成,无从判断
・「给照顾过我的人」→ 无法确定是谁

另外,写完之后又卖掉了不动产、注销了账户的,那一部分就无法实现。财产有较大变动时,请重新写过。

请使用法务局的保管制度

2020年开始的制度,把自书遗嘱的弱点解决了相当大一部分。

不必担心遗失或篡改

原件由法务局保管。可以避免放在家里没被发现、被人销毁、被人改写这些情况。

免除检认

不需要家庭法院的检认程序。通常要花1〜2个月的手续被省掉,继承人可以立刻开始办理。

可以得到形式上的核对

提交时,法务局的工作人员会确认日期、签名盖章等形式要件。但内容是否有效不在核对范围内。写法上的疏漏能防住,内容上的疏漏防不住,这一点请注意。

去世后会发出通知

可以事先指定通知对象,去世后法务局会通知该人「有遗嘱保管在此」。可以避免「谁都不知道有遗嘱」的情况。

手续费为1件3,900日元,交一次即可。
申请必须由本人前往法务局(不能委托代理人)。可以从住所地、本籍地、所持不动产所在地的管辖法务局中选择。纸张尺寸和页边距也有规定,请先在法务省网站确认格式再动笔。

遗嘱里能写的事

具有法律效力的,只限法律规定的事项。此外的内容作为「附言事项」,是传达心意的地方。

指定财产的分法

  • 把哪项财产给谁继承
  • 指定继承份额的比例
  • 向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
  • 捐赠

决定由谁推进手续

  • 指定遗嘱执行人
  • 指定继承墓地・佛坛的人(祭祀主持人)
  • 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身份相关的事项

  • 子女的认领
  • 剥夺继承权(存在虐待等情形时)
  • 变更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附言事项(没有法律效力)

为什么这样分、对家人的感谢、葬礼与安葬的希望。写下这些,留下的家人接受起来完全不同。就防止纠纷而言,这部分和财产的指定同样重要。

请务必指定遗嘱执行人。
有遗嘱执行人,就可以由该人单独推进存款的解约和过户。没有指定的话,很多环节最终还是需要全体继承人配合。可以指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位,也可以指定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

务必照顾到遗留份

即使有遗嘱,也有夺不走的份额。忽视这一点的遗嘱,反而会招来纠纷。中国的继承法没有这项制度,请特别留意。

有配偶・子女时继承人整体,占遗产的二分之一
1/2再按法定继承份额分配
只有父母是继承人时仅有直系尊亲属的情形
1/3
兄弟姐妹・侄子女没有遗留份
遗嘱内容可原样通过
可以主张的期间遗留份侵害额请求
1年自知道侵害时起。继承开始满10年消灭

举例:财产6,000万日元,继承人为3个子女,遗嘱写「全部给长子」。
次子与三子的遗留份各为 6,000万 × 1/2 × 1/3 = 1,000万日元。两人提出请求的话,长子必须以金钱支付合计2,000万日元。长子手上没有现金,就只能把继承来的不动产卖掉。

2019年起,遗留份改为以金钱支付。
以前是交付不动产的共有份额,现在是金钱债权。因此,如果留下的遗嘱有可能被主张遗留份,就需要事先准备好支付的资金来源。人寿保险金属于受益人自身的财产、不列入遗产分割,常被用作这笔资金。

遗嘱之外,生前能做的对策

减少继承税的对策,与防止纠纷的对策,是两回事。两方面都要顾及。

生前赠与(年度赠与)

每年110万日元以内不征赠与税。但自2024年起,去世前7年内的赠与要计入遗产(此前为3年)。延长的4年部分,可以合计扣除100万日元。开始得越早,效果越明显。

继承时精算课税

60岁以上的父母等向18岁以上的子・孙赠与,2,500万日元以内不征赠与税。自2024年起,另外新设了每年110万日元的基础扣除,这部分不计入遗产。使用起来方便了很多。一旦选择就不能退回年度赠与,请慎重考虑。

活用人寿保险

身故保险金有「500万日元 × 法定继承人数」的免税额度。继承人3人的话,1,500万日元以内免税。而且属于受益人自身的财产,不列入遗产分割。作为补偿金或纳税资金的来源,是最好用的手段。

赠与的各项特例

  • 婚姻满20年的夫妻之间赠与自宅(2,000万日元以内)
  • 购房资金的赠与
  • 教育资金的一次性赠与
  • 结婚・育儿资金的一次性赠与

都有适用期限和细致的条件,请向税理士确认。

整理不动产

解除共有名义、处理掉不用的土地、把仍登记在上一代名下的不动产重新登记。减少难以分割的财产,本身就是在预防纠纷。

身后事务委托合同

葬礼、安葬、向行政机关申报、处理家什、解约各类合同。这是独居或亲属少的人事先委托第三方的合同。遗嘱无法把财产以外的这类事务托付出去。

在判断能力衰退之前

一旦被诊断为认知症,立遗嘱、赠与、取款原则上都做不了了。继承对策的入口,就此关闭。

比较的项目
任意监护
家族信托
能做的事
财产管理,以及护理・医疗合同等人身照护
财产的管理与运用・处分(不含人身照护)
开始的时点
判断能力衰退之后(由家庭法院选任监督人)
签约之时,立即开始
出售不动产
出售自住房需要家庭法院许可
信托内容中有约定的,受托人可自行判断
费用
公证书的作成费用+给监督人的报酬(每月)
设计与签约的费用(初期)+登记费用
指定下一代
不能
可以(能指定二次继承以后的承继对象)

什么都没准备就失去判断能力的话,只剩下法定监护这一条路。
由家庭法院选任监护人。选中专业人士的,每月都要支付报酬,一直持续到去世。财产只能用于本人,作为继承对策的赠与、资产的重新配置,一概不能做。任意监护和家族信托,都只有在还有判断能力时才能签约。

立遗嘱之前的流程

公证遗嘱的话,从咨询到完成大约需要1〜2个月。

  1. STEP1

    把财产清点出来

    存款、不动产、有价证券、保险、负债。不列成清单就会有遗漏。不动产请取得登记事项证明书,按上面的记载确认表述方式。

  2. STEP2

    确认继承人

    调取户籍,确定谁会成为继承人。有时会与自己以为的不同。计算遗留份也需要这一步。

  3. STEP3

    决定把什么留给谁

    一边照顾遗留份,一边考虑分配。有难以分割的财产时,请一并考虑补偿金的资金来源。

  4. STEP4

    拟定文稿,决定遗嘱执行人

    财产的特定要按登记和存折原样准确书写。务必指定遗嘱执行人。附言事项也在这一步考虑。

  5. STEP5

    与公证役场沟通(公证遗嘱的情况)

    把文稿和所需材料送到公证役场,敲定内容。需要2名见证人,但推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不能担任。找不到合适人选的,可以委托公证役场或专业人士安排。

  6. STEP6

    作成当日

    在公证役场,确认公证人宣读的内容后签名盖章。所需时间约30分钟至1小时。原本保存在公证役场,本人领取正本和誊本。外出困难的,也可以请公证人出差。

写好之后,也要定期回看。
卖掉了财产、新买了财产、继承人去世了、家庭关系变了、法律修改了——这些时候就需要重写。建议每3〜5年检视一次。写一份日期更新的遗嘱,之前那份在内容抵触的部分会自动失效。

常见问题

点击问题即可展开答案。

我是中国籍,可以在日本立遗嘱吗?
可以。遗嘱的「方式」按日本的方式作成即可有效。但遗嘱的「内容」能到什么程度有效(能留给谁、留多少),原则上按本国法即中国的继承法判断。中国的继承法中,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位,且没有遗留份制度,与日本差别很大。另一方面,位于日本的不动产有可能适用日本法。此外,在中国境内的财产要另按中国的法律处理,通常需要公证处的公证与认证。中日两边都有财产的,建议分别准备,并务必咨询专业人士。
公证遗嘱要花多少钱?
公证人的手续费按财产金额和接受人的人数计算。财产1,000万日元、继承人1人的话约17,000日元,5,000万日元约29,000日元。接受人有多位时,分别计算后合计。遗嘱涉及的财产总额在1亿日元以下的,另加11,000日元。请公证役场安排见证人、或请公证人出差的,还要另计费用。
遗嘱应该给家人看吗?
不必给他们看内容,但「已经立了遗嘱」和「放在哪里」最好告知。没被发现就毫无意义。公证遗嘱可以在全国的公证役场检索,法务局的保管制度也有通知机制,用这两种方式即使不说也会被发现。
被诊断为认知症后,就不能立遗嘱了吗?
并非仅凭诊断名就一律否定。只要能理解遗嘱的内容并判断其后果,仍然可以作成。但事后被质疑「当时没有能力」的风险很高,这种情况下应当选用公证遗嘱,并保留作成当时的诊断书等材料。判断能力一旦出现不安,选择就会变窄,请尽早准备。
一个继承人都没有的话,财产会怎样?
最终归属国库。想留给事实婚伴侣或照顾过自己的人,只能立遗嘱。虽然也有作为「特别缘故者」向家庭法院申请的途径,但未必获准,手续也费时。希望捐赠的,同样要在遗嘱中指定捐赠对象。
生前赠与和遗嘱,哪个更好?
取决于目的。想减少继承税就用生前赠与,有一定要留给的对象就用遗嘱。不过生前赠与中,去世前7年内的部分会计入遗产,也可能作为特别受益在遗产分割时被归入计算。通常是两者组合使用。税额的试算请咨询税理士。
想重写遗嘱的话?
随时可以,写多少次都行。写一份日期更新的遗嘱,之前那份在内容抵触的部分会失效。自书遗嘱销毁即视为撤回,公证遗嘱则重新作成一份。但旧的留着容易造成混乱,明确写上撤回之意更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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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

本页是对日本的遗嘱作成方法,以及生前可做的继承对策,所做的一般性说明。

赠与税・继承税的试算与各项特例能否适用属于税理士,不动产的登记属于司法书士,继承人之间已经产生争议时属于律师的领域。判断不了的时候,请向相应的专业人士确认。

制度与金额的内容为2026年7月时点的信息。日本的税制每年都会修改,实际考虑时请务必确认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