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继承手续的基础知识|整体流程与期限,该从哪里开始

外国人・国際相続

日本继承手续的基础知识

继承手续,
取决于顺序与期限。

要办的事确实不少,但并不复杂。 按什么顺序推进、什么时候之前办完什么——把这两件事记住,就不会迷路。 本页说明从去世当天到手续全部结束为止的整体流程。

首先,从这四件事开始

  • 确认有没有遗嘱
  • 确定谁是继承人
  • 查清有哪些财产和债务
  • 决定接受继承还是放弃

就是这个顺序。跳过任何一步,后面都得回头重来。

继承是有「期限」的

有些手续一旦错过就无法挽回。请在时间还宽裕的时候行动。

7天提交死亡申报
(死亡届)
3个月放弃继承・限定承认的申述
(不承担债务的手续)
4个月准确定申告
(去世者的所得税申报)
10个月继承税的申报与缴纳
1年遗留份侵害额的请求
3年不动产继承登记的申请
(2024年4月起为法定义务)

※ 各项手续的起算日不同。未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可能被处以1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去世后立刻要办的申报

这些与继承本身是两回事,是向区役所和工作单位提交的申报。多数在两周之内,要和葬礼同时进行。

死亡申报・火葬许可申请与医院开具的死亡诊断书一并提交
7天以内
厚生年金停止支付曾在公司工作的人。向日本年金机构办理
10天以内
国民年金停止支付向市区町村或年金事务所办理
14天以内
健康保险・介护保险的资格丧失需归还保险证
14天以内
户主变更申报剩余家庭成员在2人以上时
14天以内
水电燃气・手机・NHK等过户或解约。账户冻结后无法扣款
尽早
丧葬费・埋葬料的申请由健康保险支付(约3〜7万日元)
2年以内
未支付年金・遗属年金的申请不申请就不会发放
5年以内

提交了死亡申报,银行和法务局并不会知道。
日本没有把区役所的信息自动传给金融机构或法务局的机制。账户的手续、不动产的过户,都需要继承人自己去办。有不少人以为「已经向区役所报过了就没事」,结果放置了好几年。

继承手续的整体流程

从家人去世到过户完成,标准情况大约需要3〜6个月。

  1. STEP1

    确认有没有遗嘱

    有与没有,之后的走法完全不同。请查看家中的保险柜、佛坛、银行保险箱,并到公证役场(全国均可检索)和法务局的保管制度查询。手写的遗嘱不要拆封,要先到家庭法院接受「检认」。

  2. STEP2

    确定继承人

    把去世者从出生到死亡的户籍全部连起来,确认不存在其他继承人。前一段婚姻中的子女、认领的子女,往往在这一步才浮现出来。

  3. STEP3

    调查财产与债务

    除了存款、不动产、保险、股票之外,借款和连带保证也要查。这是在3个月内判断接受还是放弃的依据。

  4. STEP4

    决定接受继承还是放弃

    如果债务多于财产,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期限是从知道去世之日起3个月。调查来不及时,向家庭法院申请延长期间。

  5. STEP5

    准确定申告(有需要时)

    去世者有一定收入的,需要在4个月内就当年1月1日至去世当日的所得税进行申报。个体经营者、有房租收入的人、年金收入较多的人,容易成为对象。

  6. STEP6

    进行遗产分割协议,制作协议书

    全体继承人商议谁取得什么。缺一人的协议即为无效。把谈定的内容写成书面,全员签名并加盖实印。

  7. STEP7

    继承税的申报与纳税(有需要时)

    财产总额超过基础扣除(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数)的,需在10个月内申报纳税。要使用配偶者税额减轻、小规模宅地等特例,必须在期限内申报。

  8. STEP8

    办理过户

    存款的解约支取、不动产的继承登记、汽车的过户、股票的转移等。继承登记自2024年4月起成为义务,需在3年内申请。

继承有三种选择方式

什么都不做,就自动成为「单纯承认」。要选另外两种,必须在3个月内向家庭法院申述。

比较的项目
单纯承认
限定承认
放弃继承
承继的内容
财产和债务,全部承继
在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什么都不承继
需办的手续
不需要(什么都不做即为此项)
向家庭法院申述
向家庭法院申述
期限
─
3个月以内
3个月以内
由谁决定
各自
必须全体继承人共同申述
一个人也可以办
适合的场合
财产明显多于债务时
债务金额不明,但有想保留的财产时
债务明显多于财产时
注意事项
处理遗物就会被视为选了这一项
手续繁琐,实际使用的案例不多
债务会转到下一顺位的亲属

放弃继承之后,下一顺位的人就成为继承人。
子女全部放弃,就轮到父母;父母也不在的,就轮到兄弟姐妹,权利和债务一起转移。如果不把自己已放弃的事告知下一顺位的亲属,对方可能毫不知情地过了3个月,背上债务。放弃时请务必联系他们。

超过3个月,有时也能被认可。
完全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存在债务的情况下,有可能从收到催款单之时起算3个月。已经过了期限的人,在放弃之前请先咨询专业人士。

有没有遗嘱,走法完全不同

有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的内容为优先。所以在商议之前,一定要先找。

手写的遗嘱,不要拆封,先送家庭法院

自书遗嘱必须先在家庭法院接受「检认」程序才能使用。擅自拆开封口的,可能被处以5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检认需要1〜2个月,找到后请尽早申请。

如果使用了2020年开始的法务局保管制度,则不需要检认。到法务局取得「遗嘱信息证明书」后即可推进手续。全国任何一处法务局,都可以查询是否有保管。

公证遗嘱,可以在公证役场检索

在公证役场制作的遗嘱,由全国的数据库统一管理。带上去世者的户籍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公证役场,可以免费查询是否存在遗嘱。即使毫无头绪,也值得查一次。公证遗嘱不需要检认。

即使有遗嘱,有时也能通过协商改变

全体继承人达成一致的话,也可以按与遗嘱不同的内容进行遗产分割。但如果指定了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含有向继承人以外的人的遗赠,还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

另外,即使遗嘱把某人的份额定为零,配偶、子女、父母仍享有「遗留份」这一最低限度的保障。是否主张由本人决定,期限是「从知道遗留份受到侵害之时起1年」。中国的继承法没有遗留份制度,这是很大的差异。

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书的注意点

这一张纸,银行和法务局都会用到。因为写法上的疏漏被退回的情况不在少数。

全体继承人是否齐全

缺一人,协议本身就无效。不需要所有人聚在同一个地方,用邮寄传阅收集签名盖章也可以。包括住在海外的人在内,必须是全员。

财产的表述是否准确

不动产要按登记事项证明书原样,写到所在、地番、房屋编号。写「自宅」是通不过的。存款要写到金融机构名、支行名、账号。这里含糊,法务局和银行都不会受理。

实印与印鉴证明书

不能用普通印章,必须盖实印,并附上全体继承人的印鉴登记证明书。提交方对有效期的要求不同(3个月以内、6个月以内),取得的时机请注意。

日后发现财产的处理

写入「本协议书未记载的财产查明时,由◯◯取得」这样的条款,日后发现账户时就不必全员重新协商。

协议书要按继承人的人数制作,各自保管一份。
内容完全相同、全员签名盖章的文件,做够人数份。只做一份的话,每次办手续都要传来传去,还有遗失的风险。需要申报继承税的,请连同提交税务署用的一份一起准备。

哪项手续可以委托给谁

日本的继承不是一个职业就能全部完成的。法律对各自能承办的范围有明确规定。

行政书士

  • 户籍的收集、继承人的调查
  • 继承关系说明图・法定继承信息一览图
  • 财产调查、财产目录的制作
  • 遗产分割协议书的制作
  • 存款・汽车的过户
  • 遗嘱的制作支援、遗嘱执行

司法书士

  • 不动产的过户(继承登记)
  • 公司董事变更登记
  • 向家庭法院提交的文件制作

税理士(税务师)

  • 继承税的申报
  • 准确定申告
  • 财产的评估、节税的咨询

律师

  • 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时的代理
  • 遗产分割调解・审判
  • 围绕遗留份的交涉

有争议的话,一开始就找律师。
谈不拢、对方不回应、怀疑财产被隐匿——这类情况下,行政书士、司法书士、税理士都不能作为代理人进行交涉。能与对方交涉的只有律师。为了不白费时间,在争议已经明显的阶段就请直接咨询律师。

常见的误解

这些是在咨询现场经常听到的想当然。

「我家没什么财产,跟我没关系」

继承的发生与财产多少无关。反而是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情况,因为分不开而闹起来的更多。而且不查清有没有债务就过了3个月,就再也不能放弃继承了。

「长子全部继承是理所当然的」

日本的家督继承制度在1947年已经废止。现在是配偶与子女平等继承。不能仅因为是长子,就不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推进手续。

「我一起住并照顾了老人,应该多分」

虽然有「贡献份额(寄与分)」的制度,但认定的门槛很高,通常的亲属扶养范围内是不被认可的。生前请对方留下遗嘱更为可靠。另外,非继承人的亲属(如子女的配偶)也可以主张「特别贡献费」。

「放弃继承就不用管房子了」

即使放弃,只要实际占有着,在交给下一位管理人之前仍负有保存义务。空置房屋放着不管,一旦倒塌或起火,仍可能被追究责任。放弃与管理义务是两回事。

「有遗嘱就一定按遗嘱来」

配偶、子女、父母享有遗留份,被主张的话这部分就要给。而且形式上有瑕疵的话,遗嘱本身会无效。日期只写「◯年◯月吉日」的遗嘱是无效的。

「过户不用着急」

继承登记自2024年4月起成为义务,3年内不申请的,可能被处以1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放着不管期间继承人又去世,相关人员会膨胀到十几人,届时更难收拾。

各个环节的详细说明

本页提到的各个阶段,都另有专页解说。

继承人调查・户籍的收集

往回追溯户籍的步骤、谁会成为继承人、2024年3月启动的广域交付制度的适用条件与限制。

查看继承人调查的页面

财产调查・存款手续

账户与债务的查法、账户冻结与临时支取制度、存款手续的流程与所需材料、财产目录的做法。

查看财产调查的页面

遗物整理・生前整理・特殊清扫

动手清理前要确认的事、丢弃前必须找出的文件、挑选业者时确认的6点、费用的行情。

查看遗物整理的页面

常见问题

点击问题即可展开答案。

去世者是外国籍的话,会怎么处理?
按日本的法律,继承适用去世者国籍所在国的法律。中国籍的人,以中国的继承法为基准。但不动产按其所在地的法律处理,因此在日本的不动产有可能适用日本法。此外,中国的继承法中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位,也没有遗留份制度,与日本差异很大。中国还没有相当于户籍誊本的文件,需要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其认证与日文译本。请按个案确认。
继承手续要在什么时候之前办完?
整体没有截止期限。但放弃继承是3个月、准确定申告是4个月、继承税申报是10个月、继承登记是3年,各有各的期限。即使不需要交继承税,遗产分割协议也请尽早完成。拖得越久,继承人越多,越难谈拢。
有一位继承人联系不上。
追查户籍附票可以查到住民票上的住址。寄信也没有回应的,可以申请家庭法院的遗产分割调解。连所在都查不到的,有选任不在者财产管理人的办法;下落不明满7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财产到多少才需要交继承税?
基础扣除是「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数」。继承人为配偶与2个子女时是4,800万日元,继承人只有1人时是3,600万日元,在此以下不需要申报也不需要纳税。在东京都内有自有住宅的家庭有可能超过,请连同不动产的评估额一起确认。
债务好像比财产多。
请考虑放弃继承。期限是从知道去世之日起3个月。放弃之后被视为从一开始就不是继承人,不承继债务。但一旦动了遗产就不能放弃,在作出判断之前请不要处理任何东西。
手续可以自己办吗?
继承人少、财产只有存款和自住房的话,自己办完全可行。区役所和银行都会告知步骤。但继承人多、户籍老旧看不懂、不动产分散各地、需要交继承税的情况,委托专业人士反而更快更省。使用日语办理有困难时,也可以委托能用中文沟通的专业人士。
几十年前的继承一直没办,还来得及吗?
现在办也可以。但当时的继承人如果已经去世,其继承人也要加入,相关人员会大幅增加。户籍有时要追溯到明治时期,费时费钱。自2024年4月继承登记义务化后,过去未登记的部分也被要求在2027年3月底之前申请。请尽早着手。

关于本页

本页是对日本继承手续的整体情况所做的一般性说明。

每个家庭的状况不同,需要办的手续与结论也会不同。继承税的判断属于税理士,不动产的过户属于司法书士,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时属于律师的领域。判断不了的时候,请向相应的专业人士确认。

制度与金额的内容为2026年7月时点的信息。法令与运用可能变动,实际办理时请确认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