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继承手续的基础知识|整体流程与期限,该从哪里开始

外国人・国際相続

日本继承手续的基础知识

继承手续,
取决于顺序与期限

要办的事确实不少,但并不复杂。 按什么顺序推进、什么时候之前办完什么——把这两件事记住,就不会迷路。 本页说明从去世当天到手续全部结束为止的整体流程。

首先,从这四件事开始

  • 确认有没有遗嘱
  • 确定谁是继承人
  • 查清有哪些财产和债务
  • 决定接受继承还是放弃

就是这个顺序。跳过任何一步,后面都得回头重来。

继承是有「期限」的

有些手续一旦错过就无法挽回。请在时间还宽裕的时候行动。

7提交死亡申报
(死亡届)
3个月放弃继承・限定承认的申述
(不承担债务的手续)
4个月准确定申告
(去世者的所得税申报)
10个月继承税的申报与缴纳
1遗留份侵害额的请求
3不动产继承登记的申请
(2024年4月起为法定义务)

※ 各项手续的起算日不同。未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可能被处以1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去世后立刻要办的申报

这些与继承本身是两回事,是向区役所和工作单位提交的申报。多数在两周之内,要和葬礼同时进行。

死亡申报・火葬许可申请与医院开具的死亡诊断书一并提交
7天以内
厚生年金停止支付曾在公司工作的人。向日本年金机构办理
10天以内
国民年金停止支付向市区町村或年金事务所办理
14天以内
健康保险・介护保险的资格丧失需归还保险证
14天以内
户主变更申报剩余家庭成员在2人以上时
14天以内
水电燃气・手机・NHK等过户或解约。账户冻结后无法扣款
尽早
丧葬费・埋葬料的申请由健康保险支付(约3〜7万日元)
2年以内
未支付年金・遗属年金的申请不申请就不会发放
5年以内

提交了死亡申报,银行和法务局并不会知道。
日本没有把区役所的信息自动传给金融机构或法务局的机制。账户的手续、不动产的过户,都需要继承人自己去办。有不少人以为「已经向区役所报过了就没事」,结果放置了好几年。

继承手续的整体流程

从家人去世到过户完成,标准情况大约需要3〜6个月。

  1. STEP1

    确认有没有遗嘱

    有与没有,之后的走法完全不同。请查看家中的保险柜、佛坛、银行保险箱,并到公证役场(全国均可检索)和法务局的保管制度查询。手写的遗嘱不要拆封,要先到家庭法院接受「检认」。

  2. STEP2

    确定继承人

    把去世者从出生到死亡的户籍全部连起来,确认不存在其他继承人。前一段婚姻中的子女、认领的子女,往往在这一步才浮现出来。

  3. STEP3

    调查财产与债务

    除了存款、不动产、保险、股票之外,借款和连带保证也要查。这是在3个月内判断接受还是放弃的依据。

  4. STEP4

    决定接受继承还是放弃

    如果债务多于财产,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期限是从知道去世之日起3个月。调查来不及时,向家庭法院申请延长期间。

  5. STEP5

    准确定申告(有需要时)

    去世者有一定收入的,需要在4个月内就当年1月1日至去世当日的所得税进行申报。个体经营者、有房租收入的人、年金收入较多的人,容易成为对象。

  6. STEP6

    进行遗产分割协议,制作协议书

    全体继承人商议谁取得什么。缺一人的协议即为无效。把谈定的内容写成书面,全员签名并加盖实印。

  7. STEP7

    继承税的申报与纳税(有需要时)

    财产总额超过基础扣除(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数)的,需在10个月内申报纳税。要使用配偶者税额减轻、小规模宅地等特例,必须在期限内申报。

  8. STEP8

    办理过户

    存款的解约支取、不动产的继承登记、汽车的过户、股票的转移等。继承登记自2024年4月起成为义务,需在3年内申请。

继承有三种选择方式

什么都不做,就自动成为「单纯承认」。要选另外两种,必须在3个月内向家庭法院申述。

比较的项目
单纯承认
限定承认
放弃继承
承继的内容
财产和债务,全部承继
在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什么都不承继
需办的手续
不需要(什么都不做即为此项)
向家庭法院申述
向家庭法院申述
期限
3个月以内
3个月以内
由谁决定
各自
必须全体继承人共同申述
一个人也可以办
适合的场合
财产明显多于债务时
债务金额不明,但有想保留的财产时
债务明显多于财产时
注意事项
处理遗物就会被视为选了这一项
手续繁琐,实际使用的案例不多
债务会转到下一顺位的亲属

放弃继承之后,下一顺位的人就成为继承人。
子女全部放弃,就轮到父母;父母也不在的,就轮到兄弟姐妹,权利和债务一起转移。如果不把自己已放弃的事告知下一顺位的亲属,对方可能毫不知情地过了3个月,背上债务。放弃时请务必联系他们。

超过3个月,有时也能被认可。
完全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存在债务的情况下,有可能从收到催款单之时起算3个月。已经过了期限的人,在放弃之前请先咨询专业人士。

有没有遗嘱,走法完全不同

有遗嘱的,原则上以遗嘱的内容为优先。所以在商议之前,一定要先找。

手写的遗嘱,不要拆封,先送家庭法院

自书遗嘱必须先在家庭法院接受「检认」程序才能使用。擅自拆开封口的,可能被处以5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检认需要1〜2个月,找到后请尽早申请。

如果使用了2020年开始的法务局保管制度,则不需要检认。到法务局取得「遗嘱信息证明书」后即可推进手续。全国任何一处法务局,都可以查询是否有保管。

公证遗嘱,可以在公证役场检索

在公证役场制作的遗嘱,由全国的数据库统一管理。带上去世者的户籍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公证役场,可以免费查询是否存在遗嘱。即使毫无头绪,也值得查一次。公证遗嘱不需要检认。

即使有遗嘱,有时也能通过协商改变

全体继承人达成一致的话,也可以按与遗嘱不同的内容进行遗产分割。但如果指定了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含有向继承人以外的人的遗赠,还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

另外,即使遗嘱把某人的份额定为零,配偶、子女、父母仍享有「遗留份」这一最低限度的保障。是否主张由本人决定,期限是「从知道遗留份受到侵害之时起1年」。中国的继承法没有遗留份制度,这是很大的差异。

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书的注意点

这一张纸,银行和法务局都会用到。因为写法上的疏漏被退回的情况不在少数。

全体继承人是否齐全

缺一人,协议本身就无效。不需要所有人聚在同一个地方,用邮寄传阅收集签名盖章也可以。包括住在海外的人在内,必须是全员。

财产的表述是否准确

不动产要按登记事项证明书原样,写到所在、地番、房屋编号。写「自宅」是通不过的。存款要写到金融机构名、支行名、账号。这里含糊,法务局和银行都不会受理。

实印与印鉴证明书

不能用普通印章,必须盖实印,并附上全体继承人的印鉴登记证明书。提交方对有效期的要求不同(3个月以内、6个月以内),取得的时机请注意。

日后发现财产的处理

写入「本协议书未记载的财产查明时,由◯◯取得」这样的条款,日后发现账户时就不必全员重新协商。

协议书要按继承人的人数制作,各自保管一份。
内容完全相同、全员签名盖章的文件,做够人数份。只做一份的话,每次办手续都要传来传去,还有遗失的风险。需要申报继承税的,请连同提交税务署用的一份一起准备。

哪项手续可以委托给谁

日本的继承不是一个职业就能全部完成的。法律对各自能承办的范围有明确规定。

行政书士

  • 户籍的收集、继承人的调查
  • 继承关系说明图・法定继承信息一览图
  • 财产调查、财产目录的制作
  • 遗产分割协议书的制作
  • 存款・汽车的过户
  • 遗嘱的制作支援、遗嘱执行

司法书士

  • 不动产的过户(继承登记)
  • 公司董事变更登记
  • 向家庭法院提交的文件制作

税理士(税务师)

  • 继承税的申报
  • 准确定申告
  • 财产的评估、节税的咨询

律师

  • 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时的代理
  • 遗产分割调解・审判
  • 围绕遗留份的交涉

有争议的话,一开始就找律师。
谈不拢、对方不回应、怀疑财产被隐匿——这类情况下,行政书士、司法书士、税理士都不能作为代理人进行交涉。能与对方交涉的只有律师。为了不白费时间,在争议已经明显的阶段就请直接咨询律师。

常见的误解

这些是在咨询现场经常听到的想当然。

「我家没什么财产,跟我没关系」

继承的发生与财产多少无关。反而是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情况,因为分不开而闹起来的更多。而且不查清有没有债务就过了3个月,就再也不能放弃继承了。

「长子全部继承是理所当然的」

日本的家督继承制度在1947年已经废止。现在是配偶与子女平等继承。不能仅因为是长子,就不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推进手续。

「我一起住并照顾了老人,应该多分」

虽然有「贡献份额(寄与分)」的制度,但认定的门槛很高,通常的亲属扶养范围内是不被认可的。生前请对方留下遗嘱更为可靠。另外,非继承人的亲属(如子女的配偶)也可以主张「特别贡献费」。

「放弃继承就不用管房子了」

即使放弃,只要实际占有着,在交给下一位管理人之前仍负有保存义务。空置房屋放着不管,一旦倒塌或起火,仍可能被追究责任。放弃与管理义务是两回事。

「有遗嘱就一定按遗嘱来」

配偶、子女、父母享有遗留份,被主张的话这部分就要给。而且形式上有瑕疵的话,遗嘱本身会无效。日期只写「◯年◯月吉日」的遗嘱是无效的。

「过户不用着急」

继承登记自2024年4月起成为义务,3年内不申请的,可能被处以1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放着不管期间继承人又去世,相关人员会膨胀到十几人,届时更难收拾。

各个环节的详细说明

本页提到的各个阶段,都另有专页解说。

继承人调查・户籍的收集

往回追溯户籍的步骤、谁会成为继承人、2024年3月启动的广域交付制度的适用条件与限制。

查看继承人调查的页面

财产调查・存款手续

账户与债务的查法、账户冻结与临时支取制度、存款手续的流程与所需材料、财产目录的做法。

查看财产调查的页面

遗物整理・生前整理・特殊清扫

动手清理前要确认的事、丢弃前必须找出的文件、挑选业者时确认的6点、费用的行情。

查看遗物整理的页面

常见问题

点击问题即可展开答案。

去世者是外国籍的话,会怎么处理?
按日本的法律,继承适用去世者国籍所在国的法律。中国籍的人,以中国的继承法为基准。但不动产按其所在地的法律处理,因此在日本的不动产有可能适用日本法。此外,中国的继承法中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位,也没有遗留份制度,与日本差异很大。中国还没有相当于户籍誊本的文件,需要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其认证与日文译本。请按个案确认。
继承手续要在什么时候之前办完?
整体没有截止期限。但放弃继承是3个月、准确定申告是4个月、继承税申报是10个月、继承登记是3年,各有各的期限。即使不需要交继承税,遗产分割协议也请尽早完成。拖得越久,继承人越多,越难谈拢。
有一位继承人联系不上。
追查户籍附票可以查到住民票上的住址。寄信也没有回应的,可以申请家庭法院的遗产分割调解。连所在都查不到的,有选任不在者财产管理人的办法;下落不明满7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财产到多少才需要交继承税?
基础扣除是「3,000万日元+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数」。继承人为配偶与2个子女时是4,800万日元,继承人只有1人时是3,600万日元,在此以下不需要申报也不需要纳税。在东京都内有自有住宅的家庭有可能超过,请连同不动产的评估额一起确认。
债务好像比财产多。
请考虑放弃继承。期限是从知道去世之日起3个月。放弃之后被视为从一开始就不是继承人,不承继债务。但一旦动了遗产就不能放弃,在作出判断之前请不要处理任何东西。
手续可以自己办吗?
继承人少、财产只有存款和自住房的话,自己办完全可行。区役所和银行都会告知步骤。但继承人多、户籍老旧看不懂、不动产分散各地、需要交继承税的情况,委托专业人士反而更快更省。使用日语办理有困难时,也可以委托能用中文沟通的专业人士。
几十年前的继承一直没办,还来得及吗?
现在办也可以。但当时的继承人如果已经去世,其继承人也要加入,相关人员会大幅增加。户籍有时要追溯到明治时期,费时费钱。自2024年4月继承登记义务化后,过去未登记的部分也被要求在2027年3月底之前申请。请尽早着手。

关于本页

本页是对日本继承手续的整体情况所做的一般性说明。

每个家庭的状况不同,需要办的手续与结论也会不同。继承税的判断属于税理士,不动产的过户属于司法书士,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时属于律师的领域。判断不了的时候,请向相应的专业人士确认。

制度与金额的内容为2026年7月时点的信息。法令与运用可能变动,实际办理时请确认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