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经营者・个体经营者的继承|许可承继期限30天・60天|建筑业・运输业・产废业

外国人・国際相続

经营者・个体经营者的继承

生意,
不会等到头七之后

建筑业许可,去世后30天;运输业和产废业,60天。 过了这个期限,许可就会失效,想继续做同样的生意,只能从头重新申请。 员工的工资、客户的交货,一天都不会停下来等你。 什么事、在什么时候之前、按什么顺序做——本页整理的是有生意的继承所特有的问题。

您是不是正处在这种状态

  • 一直用父亲的许可在接工程,不知道会怎样
  • 不知道该怎么向员工说明
  • 公司账户被冻结,发不出工资
  • 客户在问合同还能不能继续
  • 生意上的财产和个人的财产混在一起
  • 公司的借款,父亲是连带保证人
  • 股份眼看要分散到兄弟姐妹手里
  • 没人接手,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关

最先要做的,是确认那些带期限的许可。

生意上的期限,比想象的短

除了一般继承的3个月、10个月之外,生意上还排着更短的期限。有些甚至要在办丧事的同时动手。

10旧货商许可证的返还
30建筑业许可的承继认可申请
房地产中介业的停业申报
60运输业的承继认可申请
产废业的承继申报
1个月个体经营的停业申报
继承人的开业申报
4个月准确定申告
蓝色申报的承认申请
10个月继承税的申报与缴纳

※ 起算日因手续而异,有的从「死亡之日」起算,有的从「知道死亡之日」起算。蓝色申报的承认申请,期限会随去世的时期而变化。请务必向所管窗口确认。

个体经营与法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同样是「经营者的继承」,个体经营者和公司,发生的事情从根本上就不一样。请先确认自家属于哪一种。

比较的项目
个体经营者
法人(公司)
继承的对象
经营用的资产与负债,直接成为遗产
不是公司的财产,而是股份成为遗产
经营许可
是发给个人的,需要办理承继手续
是发给公司的,继续有效
经营用账户
带商号的账户也会被冻结
公司名义的账户不会被冻结
员工
雇佣合同终止,需要重新雇佣
是与公司的合同,直接延续
借款
继承人按法定继承份额承接
属于公司债务,但经营者的连带保证会被继承
首先要做的
许可的承继手续,以及停业・开业申报
董事变更登记,以及股份的过户

即使是法人,代表去世后公司也会停摆。
董事只有代表一人的公司,合同和付款都无法决定。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选出继任者,但召集股东大会的又正是董事。请确认公司章程和登记内容,尽快把体制搭起来。银行的往来,也可能在代表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停止。

许可分为能承继的和不能承继的

以下是个体经营者的情况。能承继的许可,也必须在期限内办完手续,否则同样失效。不能承继的许可,继承人只能重新申请。

许可的种类
能否承继
期限
建筑业许可
可以
取得认可后承继地位
死亡后30天内申请认可
一般货物汽车运输业
可以
取得认可后承继地位
死亡后60天内申请认可
产业废弃物收集运输业
可以
通过申报承继
死亡后60天内申报
餐饮店营业(食品卫生法)
可以
通过申报承继
尽快申报
旅馆业
可以
取得承认后承继
死亡后60天内申请承认
酒类销售业执照
可以
通过申告承继
尽快申告
房地产中介业(宅建业)
不可以
继承人需重新取得执照
知道之日起30天内提交停业申报
旧货商许可
不可以
继承人需重新取得许可
死亡后10天内返还许可证

就算能承继,不满足条件也不会被批准。
以建筑业为例,继承人必须满足「经营业务的管理负责人」和「专任技术人员」的条件。如果去世者一个人兼任了这两项,就会出现没人满足条件、承继无法获批的情况。如果公司里有满足条件的员工,也可以配置该员工后再申请。

上表只是有代表性的几种。
日本的许可种类有数千种,依据的法律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护理事业、警备业、电气工程业、拆除工程业、汽车维修业等,各有各的规定。请确认手上许可证记载的依据法令,直接向所管窗口询问「有没有因继承而承继的手续」。

继续、关闭,还是转让

在许可期限逼近的情况下,必须先定下这个方针。可供犹豫的时间不多,这正是有生意的继承最难的地方。

比较的项目
继续经营
停业关闭
转让
首先要做的
许可的承继手续、开业申报
停业申报、许可的返还与停业申报
寻找受让方、评估事业价值
员工
需要重新签订雇佣合同
需提前30天预告解雇或支付预告津贴
与受让方协商雇佣条件
客户
合同的名义变更、继续的合意
未完成工作的处理与结算
合同的转移需要客户同意
借款
与金融机构重新协商条件
变卖资产偿还,剩余部分由继承人承担
有时可用转让款偿还
时间的余裕
几乎没有(30〜60天)
相对充裕
多半要半年以上
还在犹豫的话
先把承继手续办完、让事业存续下来,之后再判断,选择的余地会更大。一旦失去许可,重新取得要花几个月,也就没法转让了。

要做的事的顺序

与通常的继承手续同时进行。最初的一个月是关键。

  1. STEP1

    找出许可证,确认期限

    请查看挂在办公室墙上的标牌、文件夹、保险柜。许可证上写着依据的法律和有效期限。找不到这个,就不知道要在几天内做什么。实在找不到,向所管的政府部门询问也能查到。

  2. STEP2

    联系员工与客户

    不安一旦蔓延,人和生意都会流失。哪怕只是「是否继续经营还在研究,目前照旧推进」这样一句话,也请尽早说出去。员工的工资怎么发,也要以账户被冻结为前提提前确认。

  3. STEP3

    定下方针(继续/关闭/转让)

    继承人之间商议。即使全员意见没有统一,也可以先把许可的承继申请在期限内提交出去。只要事业还存续着,之后就能重新选择。

  4. STEP4

    办理许可的承继手续

    建筑业30天内,运输业・产废业60天内。申请需要证明继承人满足条件的材料、其他继承人的同意书等。考虑到准备材料的时间,实际上只有2〜3周。

  5. STEP5

    向税务署申报

    个体经营的停业申报,以及承接事业的继承人的开业申报,要在1个月内提交。想继续用蓝色申报的,请注意承认申请的期限——根据去世的时期,分别是4个月内、当年12月31日、次年2月15日。

  6. STEP6

    准确定申告(4个月内)

    就去世当年1月1日至死亡当日的所得进行申报。有事业所得的人几乎必然是对象。涉及存货和折旧的处理,一般会委托税理士办理。

  7. STEP7

    在遗产分割中,把经营用资产集中起来

    店铺、机械、车辆、库存、应收账款、经营用账户。这些如果分散到各个继承人手里,生意就做不下去了。惯常的做法是集中给接手的人,对其他继承人用别的财产或补偿金来平衡。

  8. STEP8

    各项名义变更

    经营用账户、租赁合同、店铺的租房合同、电话与网络、车辆的车检证、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的业主变更。与客户之间的基本合同书,也要把名义改过来。

最容易被忽略的「经营者保证」

这是法人继承中最大的陷阱。公司的借款是公司的,但作为保证人的义务会被继承。

公司的借款,是不是由本人做了个人担保

日本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代表人作连带保证人是很普遍的做法。这项保证债务属于继承的对象。无论公司的财务多么健全,保证的金额本身都会作为遗产的负数被计入。

不接手公司的继承人,也要按法定继承份额承接保证债务。「公司由哥哥继承,跟我没关系」这种想法行不通。

确认的方法

向金融机构查询,去世者是否在哪些合同中担任保证人。同时确认公司和家里是否留有借款合同书、保证合同书、根保证合同书的副本。向信用信息机构申请披露时,保证债务多半不会显示,因此主要还是靠文件和向金融机构确认。

有可能解除

根据日本的「经营者保证相关指引」,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可以协商不把保证转给继任者,甚至解除保证本身。主要条件是:公司与个人的资产划分清楚、财务内容健全、向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适当。借着继承的机会向金融机构提出商量,是值得一试的。

法人的话,可怕的是股份分散

没有遗嘱的话,股份会成为全体继承人的共有。这种状态会让公司的决策停摆。

共有状态下,表决权用不了

遗产分割结束之前,股份处于全体继承人的准共有状态。要行使表决权,必须从继承人中推举一名权利行使人并通知公司。定不下来的期间,股东大会开不成,董事也选不出来。

一旦分散,就收不回来

因继承而把股份分给了兄弟姐妹,接班人的持股比例可能跌破半数。想买回来,对方不答应也没办法。到了第三代、第四代,股东会增加到几十人,连谁在哪里都搞不清楚。

请确认公司章程

章程中如果有「对继承人等的出售请求」条款,公司就可以从继承人手中买回股份。但这项请求有「从知道继承之日起1年以内」的期限,也需要买回的资金。章程中没有的,事后也可以加进去。

别忘了董事变更登记

代表董事去世时,需要办理因死亡而退任的登记,以及继任者的就任登记。放着不管,会被视为没有代表人的公司,合同和融资都推不动。登记属于司法书士的业务。

生前可以做的事

有生意的继承,去世之后能做的事很有限。这里列出的,全都是只有在身体尚好时才能做的。

立遗嘱

对有生意的人来说,这是几乎必须的准备。把经营用资产和股份集中给接班人,其他继承人则给予别的财产。用遗嘱指定好这个分配,就不必等遗产分割协议,可以直接接手事业。做成公证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最为可靠。

把个人与生意的财产分开

经营用账户与个人账户、经营用不动产与自住房。混在一起的话,继承时就切不开。法人的话,对公司的借款、公司在使用的个人名下不动产,也都是需要整理的对象。

让接班人也具备许可的条件

请确认接班人或员工是否满足经营业务管理负责人、专任技术人员的条件。取得资格、积累实务经验都要以年为单位。公司里有满足条件的人,承继申请才能通过。

把股份集中起来

买回已经分散的股份、生前赠与给接班人、在章程中加入出售请求条款。使用事业承继税制的话,赠与税・继承税有可能获得缓缴(适用有期限和条件)。

准备纳税资金

非上市股份和经营用不动产,难以变现但评估额往往很高。为了避免出现「为了交继承税而卖掉经营用资产」的局面,可以用人寿保险准备纳税资金。

留下交接笔记

客户的负责人姓名与条件、与金融机构的往来经过、许可的更新时期、密码、钥匙的位置。只存在于脑子里的信息,才是最让人为难的。即使还没定下接班人,写下来也有价值。

常见问题

点击问题即可展开答案。

用「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经营的公司,代表去世了会怎样?
这是在日华人经营者最需要注意的一点。「经营管理」在留资格是发给个人的,不会被继承。想接手公司的家属,如果本人没有可以从事经营的在留资格(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定住者,或另行取得经营管理资格),就无法作为代表继续经营。取得经营管理资格需要事务所、出资额等条件,审查也要时间。另外,去世者名下的在留卡需要在14天内返还入管局。请与继承手续分开,尽早与入管方面的专业人士商量。
建筑业许可的期限已经过了。
超过30天就无法取得承继认可,许可失效。想继续同样的生意,继承人只能重新申请许可。从新申请到批准,都道府县知事许可一般需要1〜2个月。这期间不能承接500万日元以上(建筑一式为1,500万日元以上)的工程。有在建工程的,需要向发包方或总包方说明情况。
经营用账户被冻结,发不出工资。
个体经营者带商号的账户属于本人名义,会被冻结。当前的资金可以使用存款的临时支取制度(余额的三分之一×法定继承份额,同一金融机构最多150万日元),或由继承人先行垫付。垫付的部分要留下记录,在遗产分割时结算。法人的账户不会被冻结,但在代表变更登记完成前,部分交易可能停止。
员工可以就这样继续上班吗?
个体经营的雇佣合同是与业主本人签的,因死亡而终止。接手事业的继承人需要重新签订雇佣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保险也要办理业主变更手续。实务上是一边让员工照常工作一边办手续,但别忘了补签书面合同。法人的情况是与公司的合同,直接延续。
没有人接手,该怎么办?
要么关闭,要么转让。可以由员工或客户接手、转让给同行,也可以向各都道府县设置的「事业承接支援中心」咨询。但许可一旦失效,受让方也更难找。哪怕还在犹豫,先把承继手续办掉、让事业存续下来,能走的路会更多。
公司的借款,要由继承人来还吗?
公司的借款是公司的债务,继承人不直接承担。但如果去世的代表担任了连带保证人,这项保证债务会被继承。公司还不上时,继承人就会收到追偿。请务必向金融机构确认保证合同的有无。
重新取得许可的话,业绩要从零开始吗?
许可算作新申请,但用于经营业务管理负责人、专任技术人员条件的实务经验,是作为个人的经历延续下来的。在去世者手下工作过的期间,也可能被认定为经验年数。请保管好能够证明的材料(工程合同书、订单、报税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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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

本页是对经营者・个体经营者去世时的继承手续所做的一般性说明。

许可能否承继及其期限,由各行业的法律分别规定。这里刊登的只是有代表性的几种,实际办理时,请务必向手上许可证记载的所管窗口确认。

继承税与事业承继税制的判断属于税理士,董事变更登记属于司法书士,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时属于律师,在留资格属于入管方面的专业领域。制度与期限的内容为2026年7月时点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