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个体经营者的继承
生意,
不会等到头七之后。
建筑业许可,去世后30天;运输业和产废业,60天。 过了这个期限,许可就会失效,想继续做同样的生意,只能从头重新申请。 员工的工资、客户的交货,一天都不会停下来等你。 什么事、在什么时候之前、按什么顺序做——本页整理的是有生意的继承所特有的问题。
您是不是正处在这种状态
- 一直用父亲的许可在接工程,不知道会怎样
- 不知道该怎么向员工说明
- 公司账户被冻结,发不出工资
- 客户在问合同还能不能继续
- 生意上的财产和个人的财产混在一起
- 公司的借款,父亲是连带保证人
- 股份眼看要分散到兄弟姐妹手里
- 没人接手,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关
最先要做的,是确认那些带期限的许可。
生意上的期限,比想象的短
除了一般继承的3个月、10个月之外,生意上还排着更短的期限。有些甚至要在办丧事的同时动手。
房地产中介业的停业申报
产废业的承继申报
继承人的开业申报
蓝色申报的承认申请
※ 起算日因手续而异,有的从「死亡之日」起算,有的从「知道死亡之日」起算。蓝色申报的承认申请,期限会随去世的时期而变化。请务必向所管窗口确认。
个体经营与法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同样是「经营者的继承」,个体经营者和公司,发生的事情从根本上就不一样。请先确认自家属于哪一种。
即使是法人,代表去世后公司也会停摆。
董事只有代表一人的公司,合同和付款都无法决定。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选出继任者,但召集股东大会的又正是董事。请确认公司章程和登记内容,尽快把体制搭起来。银行的往来,也可能在代表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停止。
许可分为能承继的和不能承继的
以下是个体经营者的情况。能承继的许可,也必须在期限内办完手续,否则同样失效。不能承继的许可,继承人只能重新申请。
取得认可后承继地位
取得认可后承继地位
通过申报承继
通过申报承继
取得承认后承继
通过申告承继
继承人需重新取得执照
继承人需重新取得许可
就算能承继,不满足条件也不会被批准。
以建筑业为例,继承人必须满足「经营业务的管理负责人」和「专任技术人员」的条件。如果去世者一个人兼任了这两项,就会出现没人满足条件、承继无法获批的情况。如果公司里有满足条件的员工,也可以配置该员工后再申请。
上表只是有代表性的几种。
日本的许可种类有数千种,依据的法律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护理事业、警备业、电气工程业、拆除工程业、汽车维修业等,各有各的规定。请确认手上许可证记载的依据法令,直接向所管窗口询问「有没有因继承而承继的手续」。
继续、关闭,还是转让
在许可期限逼近的情况下,必须先定下这个方针。可供犹豫的时间不多,这正是有生意的继承最难的地方。
要做的事的顺序
与通常的继承手续同时进行。最初的一个月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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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找出许可证,确认期限
请查看挂在办公室墙上的标牌、文件夹、保险柜。许可证上写着依据的法律和有效期限。找不到这个,就不知道要在几天内做什么。实在找不到,向所管的政府部门询问也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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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
联系员工与客户
不安一旦蔓延,人和生意都会流失。哪怕只是「是否继续经营还在研究,目前照旧推进」这样一句话,也请尽早说出去。员工的工资怎么发,也要以账户被冻结为前提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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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
定下方针(继续/关闭/转让)
继承人之间商议。即使全员意见没有统一,也可以先把许可的承继申请在期限内提交出去。只要事业还存续着,之后就能重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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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4
办理许可的承继手续
建筑业30天内,运输业・产废业60天内。申请需要证明继承人满足条件的材料、其他继承人的同意书等。考虑到准备材料的时间,实际上只有2〜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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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5
向税务署申报
个体经营的停业申报,以及承接事业的继承人的开业申报,要在1个月内提交。想继续用蓝色申报的,请注意承认申请的期限——根据去世的时期,分别是4个月内、当年12月31日、次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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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6
准确定申告(4个月内)
就去世当年1月1日至死亡当日的所得进行申报。有事业所得的人几乎必然是对象。涉及存货和折旧的处理,一般会委托税理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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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7
在遗产分割中,把经营用资产集中起来
店铺、机械、车辆、库存、应收账款、经营用账户。这些如果分散到各个继承人手里,生意就做不下去了。惯常的做法是集中给接手的人,对其他继承人用别的财产或补偿金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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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8
各项名义变更
经营用账户、租赁合同、店铺的租房合同、电话与网络、车辆的车检证、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的业主变更。与客户之间的基本合同书,也要把名义改过来。
最容易被忽略的「经营者保证」
这是法人继承中最大的陷阱。公司的借款是公司的,但作为保证人的义务会被继承。
公司的借款,是不是由本人做了个人担保
日本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代表人作连带保证人是很普遍的做法。这项保证债务属于继承的对象。无论公司的财务多么健全,保证的金额本身都会作为遗产的负数被计入。
不接手公司的继承人,也要按法定继承份额承接保证债务。「公司由哥哥继承,跟我没关系」这种想法行不通。
确认的方法
向金融机构查询,去世者是否在哪些合同中担任保证人。同时确认公司和家里是否留有借款合同书、保证合同书、根保证合同书的副本。向信用信息机构申请披露时,保证债务多半不会显示,因此主要还是靠文件和向金融机构确认。
有可能解除
根据日本的「经营者保证相关指引」,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可以协商不把保证转给继任者,甚至解除保证本身。主要条件是:公司与个人的资产划分清楚、财务内容健全、向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适当。借着继承的机会向金融机构提出商量,是值得一试的。
法人的话,可怕的是股份分散
没有遗嘱的话,股份会成为全体继承人的共有。这种状态会让公司的决策停摆。
共有状态下,表决权用不了
遗产分割结束之前,股份处于全体继承人的准共有状态。要行使表决权,必须从继承人中推举一名权利行使人并通知公司。定不下来的期间,股东大会开不成,董事也选不出来。
一旦分散,就收不回来
因继承而把股份分给了兄弟姐妹,接班人的持股比例可能跌破半数。想买回来,对方不答应也没办法。到了第三代、第四代,股东会增加到几十人,连谁在哪里都搞不清楚。
请确认公司章程
章程中如果有「对继承人等的出售请求」条款,公司就可以从继承人手中买回股份。但这项请求有「从知道继承之日起1年以内」的期限,也需要买回的资金。章程中没有的,事后也可以加进去。
别忘了董事变更登记
代表董事去世时,需要办理因死亡而退任的登记,以及继任者的就任登记。放着不管,会被视为没有代表人的公司,合同和融资都推不动。登记属于司法书士的业务。
生前可以做的事
有生意的继承,去世之后能做的事很有限。这里列出的,全都是只有在身体尚好时才能做的。
立遗嘱
对有生意的人来说,这是几乎必须的准备。把经营用资产和股份集中给接班人,其他继承人则给予别的财产。用遗嘱指定好这个分配,就不必等遗产分割协议,可以直接接手事业。做成公证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最为可靠。
把个人与生意的财产分开
经营用账户与个人账户、经营用不动产与自住房。混在一起的话,继承时就切不开。法人的话,对公司的借款、公司在使用的个人名下不动产,也都是需要整理的对象。
让接班人也具备许可的条件
请确认接班人或员工是否满足经营业务管理负责人、专任技术人员的条件。取得资格、积累实务经验都要以年为单位。公司里有满足条件的人,承继申请才能通过。
把股份集中起来
买回已经分散的股份、生前赠与给接班人、在章程中加入出售请求条款。使用事业承继税制的话,赠与税・继承税有可能获得缓缴(适用有期限和条件)。
准备纳税资金
非上市股份和经营用不动产,难以变现但评估额往往很高。为了避免出现「为了交继承税而卖掉经营用资产」的局面,可以用人寿保险准备纳税资金。
留下交接笔记
客户的负责人姓名与条件、与金融机构的往来经过、许可的更新时期、密码、钥匙的位置。只存在于脑子里的信息,才是最让人为难的。即使还没定下接班人,写下来也有价值。
常见问题
点击问题即可展开答案。
用「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经营的公司,代表去世了会怎样?
建筑业许可的期限已经过了。
经营用账户被冻结,发不出工资。
员工可以就这样继续上班吗?
没有人接手,该怎么办?
公司的借款,要由继承人来还吗?
重新取得许可的话,业绩要从零开始吗?
建议一并阅读
生意以外的部分,与通常的继承手续是同样的流程。
关于本页
本页是对经营者・个体经营者去世时的继承手续所做的一般性说明。
许可能否承继及其期限,由各行业的法律分别规定。这里刊登的只是有代表性的几种,实际办理时,请务必向手上许可证记载的所管窗口确认。
继承税与事业承继税制的判断属于税理士,董事变更登记属于司法书士,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时属于律师,在留资格属于入管方面的专业领域。制度与期限的内容为2026年7月时点的信息。

